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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


話說各位在選擇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的時候除了功能和價格還有廠牌,

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會不會因為價格而作決定呢?

還是說您注重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的功能,

畢竟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好不好用的重點不在硬體規格而是整體的操作上,

不過茫茫網海當中如何挑選適合自己的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呢?

為了讓大家更了解什麼是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,我把相關規格圖文資料PO在下面,讓您自己比較參考

商品網址如下: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




商品網址

: https://tw.partner.buy.yahoo.com:443/gd/buy?mcode=MV9JdkFPeUl3WHc0S0ZBT3JMNW1lRXBXL0xkRjUwdDBLVnpiME5VaVNBaG1VPQ==&url=https://tw.buy.yahoo.com/gdsale/gdsale.asp?gdid=5151559

商品訊息功能:



  • 車用藍牙無線免持聽筒,內建麥克風


  • 智慧手機/平板電腦藍牙無線音樂接收


  • 汽車音響、家用喇叭皆可播放


  • 可將耳機/喇叭變成無線藍芽


  • 支援A2DP傳輸




商品訊息描述

:



智慧藍芽 NFC感應連線









●隨身音樂裝置透過藍芽無線播音樂,走到哪都可輕鬆選曲.家中音響只要接上BR301,隨手拿起平板電腦、手機即可輕鬆選擇要播放的音樂,無線遙控,享受科 技為生活帶來的便利。





●隨身音樂裝置透過藍芽無線播音樂,走到哪都可輕鬆選曲









●單鍵接聽電話與選曲操作,兼顧駕駛安全與娛樂享受

●標準3.5mm線路輸出端口可直接與音響線路輸入端口相連接,不需額外的線路放大的情況下,輸出水平可使音響達到全功率輸出

●可選配適配器直接插電源,也可使用電腦USB接口供電

●內置電池,超長電池工作時間,選用4.0版本藍牙芯片更加的低功耗

●支持藍牙手機,藍牙電腦,iPhone, iPad,MID等所有具有藍牙功能的數位產品



內建擴大機, 重低音加強,強化音量與音質









●符合藍牙3.0規範。

●支持A2DP V1.2 。

●傳輸距離不小於10公尺。

●體積大小:直徑21mm * 高度15 mm 。

●1個連接指示燈,無連接時藍燈快閃,連接後藍燈呼吸慢閃。

●3個功能按鍵,1個標準嘜克風話筒,1個標準3.5mm音頻口輸出,1個標準mini USB供電接口。

內置鋰電池(250mA)。





商品訊息簡述

:

品牌其他
型號BR301
產地中國
尺寸?52*H15mm
重低音喇叭尺寸無相關規格
前置喇叭尺寸無相關規格
後置喇叭尺寸無相關規格
中置喇叭尺寸無相關規格
中置喇叭重量無相關規格
重量50g
保固6個月
配件usb連接線,音源線
後置喇叭重量無相關規格
前置喇叭重量無相關規格
重低音喇叭重量無相關規格
Wifi支援
可外接配件無相關規格
藍芽規格A2DP
藍芽版本BT3.0
傳輸距離10公尺
配件usb連接線、音源線


Miteck 高音質 藍芽音樂傳輸器BR-301

商品網址

: https://tw.partner.buy.yahoo.com:443/gd/buy?mcode=MV9JdkFPeUl3WHc0S0ZBT3JMNW1lRXBXL0xkRjUwdDBLVnpiME5VaVNBaG1VPQ==&url=https://tw.buy.yahoo.com/gdsale/gdsale.asp?gdid=5151559

好樂迪合併錢櫃12年不成,卡在公平會認定壟斷,政府死守僵固思維,已讓雙方當時合併的優勢消磨殆盡,這跟兩人相愛多年,即便同床卻苦無名分,還得三不五時被抓姦,企業的無奈與可悲可想而知。這樁合併案為何歹戲拖棚?關鍵在於政府與產業認知出現嚴重落差。公平會認為,結合後市占率會突破5成,在大台北地區近9成,有壟斷之虞,所以不准兩家公司合併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問題來了,市占率如何定義?如果採計的是合法登記、且叫KTV、有包廂的業者,好樂迪這輩子都別想併,但林森北路的酒店,每間包廂都能唱KTV,非法登記更不計其數。拿酒店來比喻或許嚴重,但前幾年興盛的汽車旅館,變成開趴、歡唱的娛樂場所,這算不算?又中南部許多登記為小吃店者,中華電信強打MOD可唱KTV,又算不算?還是公平會又要偏執認為:只有在KTV唱歌才算唱歌。以上這些,還是算能唱歌的地方,但KTV是娛樂產業,唱不了歌,可以去看電影、上夜店喝酒,甚至是去打保齡球,替代性相當高,但公平會硬是要鑽牛角尖,認定除唱歌別無其他娛樂選擇,這是生活苦悶的反射嗎?從好樂迪、錢櫃首次提出合併構想,到現在已經12年,兩者股東甚至換手多次,但公平會思維卻沒有變化。拜託,12年前大家還在用傳統手機,12年後連諾基亞都要消失了。與其老用同樣理由罰款,公平會官員能否更貼近現實,有空的話到KTV走一圈,看看平常日門市大廳「員工比客人多」的慘澹情況,不然問問親朋好友「多久沒唱歌了?」再來想這所謂的壟斷,是否只是杞人憂天。★中時電子報關心您:喝酒過量,有礙健康!69984282CF3721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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